合并审理的适用条件?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8-19
编辑:有一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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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的适用条件?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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