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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贫困县有哪些?湖南贫困县脱贫了吗?

时间:2023-09-01 编辑:有一个姑娘 浏览:0

  湖南贫困县有哪些?湖南贫困县脱贫了吗?湖南贫困县有桑植县、安化县、平江县、桂东县、汝城县、新田县、江华县、隆回县、城步县、邵阳县、沅陵县、通道县、新化县、古文县、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凤凰县、花垣县、龙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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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5日讯(记者 张尚武 奉永成 黄婷婷)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志群发布:全省51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这是我省扶贫开发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

  2月29日,省政府批复同意2019年拟摘帽的邵阳县等2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至此,全省51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湖南共有51个贫困县,其中国家级贫困县40个,省定贫困县11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脱贫目标,科学部署、强力推进、尽锐出战,推动51个贫困县有序脱贫摘帽。2014年至2019年,51个贫困县减少贫困人口456.3万人,占全省减贫总量的70.1% ;贫困发生率由19.49%下降到0.48%,降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7.19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137元提高到11344元,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43个百分点。贫困地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湖南以51个贫困县为脱贫攻坚主阵地,探索了“四跟四走”产业扶贫、“1143”扶贫劳务协作等“湖南经验”,打造了一批精准脱贫的“村级样本”,得到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51个贫困县摘帽之后 ,湖南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攻坚更精准 打好收官战

  “2月29日,省政府批复同意2019年拟摘帽的邵阳县等20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至此,全省51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3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志群介绍了我省贫困县脱贫摘帽和全省脱贫攻坚情况。

  脱贫攻坚以来,我省以51个贫困县为主阵地,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南经验”,打造了一批精准脱贫的“村级样本”。2014年至2019年,全省51个贫困县共减少贫困人口456.3万人,占全省减贫总量的70.1% ;贫困发生率由19.49%下降到0.4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137元提高到11344元。

  “全面小康,不漏一人。” 王志群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根据贫困县申请脱贫摘帽综合贫困发生率不得高于2%的标准,目前,51个贫困县还剩余11.6万贫困人口,加上其他非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全省总计还剩余19.9万贫困人口。今年,全省将持续发力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打一场漂亮的收官战。

  高位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贫困县脱贫摘帽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合力攻坚。

  省委书记杜家毫,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签字”,走遍了51个贫困县。建立省级领导对口联系贫困县脱贫摘帽机制,及时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制约脱贫摘帽的突出问题。

  2014年以来,我省向51个贫困县累计派出3.5万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动员160万名党员干部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

  加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加。2014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3.4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1亿元,投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38.8亿元,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向11个脱贫难度大、贫困程度深的深度贫困县发起勐攻,将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连续三年单独安排3.3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11个深度贫困县。

  合力攻坚,脱贫路子越走越宽。探索出了“四跟四走”产业扶贫、“1143”扶贫劳务协作、“无抵押、无担保、基准利率”扶贫小额信贷、“互联网 社会扶贫”、“互联网 监督”等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南经验”。山东省济南市和省内14个经济较发达的市县倾情帮扶,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握指成拳,形成强大合力。

  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弱项

  精准扶贫,贵在精准。我省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因户因人精准施策。

  发展产业拔穷根。累计投入380亿元,在51个贫困县建设382个扶贫产业园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组织83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20850家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带动230多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在51个贫困县建成424家就业扶贫基地、2038个扶贫车间,开发近4万个公益性扶贫岗位,帮助142.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大力开展教育扶贫。发放各项资助资金83.72亿元,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27.25万人(次);投入89.78亿元,建设100所芙蓉学校,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加强健康扶贫,防止因病致贫。累计投入84.98亿元实施“六重医疗”保障,51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率99.3%,慢病签约服务率100%,县域内住院综合报销比例89.74%。加强兜底保障,51个贫困县56.4万建档立卡兜底对象全部保障到位。

  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投入资金77.1亿元,解决了51个贫困县312.8万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累计投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93.76亿元,完成了62.1万户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69.4万人的任务,其中51个贫困县搬迁54.6万人。

  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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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不摘,确保完美收官

  贫困县脱贫摘帽后,怎么干?我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贫困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如,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在发展产业,培训、就业等方面仍然给予支持;继续开展结对帮扶,继续落实家庭贫困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和“雨露计划”补贴,继续实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实行“脱贫不脱保”,加大县级资金投入整合,及时解决因灾倒损户住房安全问题等。

  今年,脱贫攻坚要全面收官。目前,我省还剩余19.9万贫困人口,其中,51个贫困县剩余11.6万贫困人口,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我省采取挂牌督战、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等针对性措施,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确保圆满收官。

  实行挂牌督战。对稳定脱贫难度较大、问题整改任务较重的 9 个县、2236 个行政村和规模较大的 171 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及时解决制约脱贫的突出问题。

  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检验“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以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复核脱贫质量和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发现的问题和短板,6月底前逐一补齐,对账销号。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抓产业、促就业——

  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虽然我省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但距离全面胜利还有不少硬仗要打。” 3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丽君介绍,根据贫困县申请脱贫摘帽综合贫困发生率不得高于2%的标准,目前,51个贫困县还剩余11.6万贫困人口,加上其他非贫困县的贫困人口,全省总计还剩余19.9万贫困人口。今年,我省将在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消费扶贫、扶贫扶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发力,确保6月底前,剩余贫困人口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如期脱贫。

  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四跟四走”路子,强化“四带四推”举措,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百千亿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健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构建产销对接平台,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全力促进就业扶贫。深化扶贫劳务协作,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加大对扶贫车间的支持力度,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奖补。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就业。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将集中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能致富。

  深入实施消费扶贫。组建消费扶贫联盟,发动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方式,集中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利用“互联网 ”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产销精准对接。

  加强扶志扶智教育,防止政策“养懒汉”。大力推广“星级创建”“四扶四建”等模式,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省财政厅: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3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伟文介绍了省财政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脱贫攻坚战,资金是“子弹”。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

  加大资金投入。2016年至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投入319亿元,年均增长20.67%;共筹集资金410.4亿元,支持69万多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1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1亿元,支持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提前资金调度。2018年至2019年,省财政累计提前调度扶贫资金59.9亿元,保障当年计划摘帽县资金需求。此外,在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和医疗卫生、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教育、社会救助等专项转移支付时,重点向当年计划摘帽县倾斜。

  创新支持政策。实施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扶贫“财银保”、农业信用担保政策,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一统筹两监督三制度”“一审一议一评”模式,开通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实施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发放制度等。

  强化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把78项各级各类涉扶资金纳入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安排、下达、使用、绩效等情况实施监控。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第三方评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何伟文称,省财政将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逾97%的搬迁对象实现脱贫

  “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脱贫问题的专项扶贫措施,现在进展如何?

  3月5日,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湘西办主任杜中华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省有97.4%的搬迁对象实现脱贫,“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基本实现。

  据介绍,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建成了住房18.7万套、集中安置项目2764个,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69.4万搬迁群众搬进了新房子,其中51个摘帽贫困县搬迁54.6万人,占搬迁总任务的78.7%。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之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省发改委将瞄准“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逐步能致富”的目标靶心,将工作重心向后续扶持方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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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疫情防控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分类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问题整改回头看等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

  用好结余资金,整合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带贫模式,优化利益联结关系,纠正“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问题。

  坚持就业第一,进一步加大技能培训、组织外出务工、设置公益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适应新环境。全面保障搬迁对象基本权益,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会治理和服务,增强搬迁群众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

  3月5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我省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如何进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问题,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进行了情况介绍。

  据介绍,我省民政部门将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2020年,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相应提高,已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标准的地区,确保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紧盯重点对象。摸清在保对象、贫困监测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底数,建立台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加强关爱帮扶。明确帮扶内容、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人;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展日常生活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爱心人士与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提倡邻里互助。

  用大数据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动态管理。实现部省市县四级互通、人车房款四位一体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大数据的归总和运用,对困难人员和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做到社会救助“凡进必核”和“动态管理”两个100%信息化核对。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陈慈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民政部门将排查掌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情况,简化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手续,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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