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什么时候有的?裹脚的历史起源
裹脚是什么时候有的?裹脚的历史起源?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三寸金莲”在古时用来形容女人的小脚,传说很多,其中一个传说与南唐后主李煜有关。
在中国,对于古代封建社会里的女孩来说,母亲给她缠足是她走向成年的最痛苦阶段。
缠足习俗始于唐朝晚期或五代时期(9世纪一10世纪)宫廷当中的舞女,后者缠足是为了更好的表演歌舞,而不是为了让自己的脚变得畸形。
后来,皇宫里的宫女嫔妃们也开始羡慕起舞女那么曼妙的身姿,她们认为这和缠足有着紧密的联系。
于是大家都开始学着舞女的样子缠足,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早一批的小脚女人。
但是早期的缠足依然只有宫廷里的女性和达官贵人的女眷才会使用。
缠足真正的走向民间,走向整个中国的是元朝(1271一1368)。
到了明朝早期,留有天足(自然生长,未缠足)的女子已经成为人们的嘲笑对象。
到了19世纪,80%的中国女性都会缠足(除了八旗女子,但是到了清朝晚期,八旗汉化越来越严重,很多八旗女子也开始了缠足)。
那些留着天足的女子通常来自社会最底层,比如杂艺人、乞丐、粗使丫头等等,或者来自少数民族及拥有特殊文化的少数群体,如蒙古族、苗族、藏族、客家人等族群。
在中国,不同地域之间也有较大差异,在四川、福建、贵州等偏远地区省份的乡村,女性缠足比率相对比较低,而在河南、山西、江苏、浙江等中原地区或江南地区的人口大省或经济重省,即使是女乞丐和女挑夫也都缠过足,变成小脚。
《笠翁笔记》中记载明朝有一位姓周的宰相,以千金购买一美人,名为「抱小姐」,她的脚小到寸步难移,每次行走都必须别人抱着走。
李笠翁对此评论到:“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倘若由粗以及精,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小脚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也。
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
晚清时期福格写的《听雨丛谈》中记载,人们往往“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
缠足带来的后果和影响是严重的。
所谓缠足就是用长约三米、宽约五厘米的裹脚布(和绑带很像)把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绑起来,使其都蜷曲在脚底,然后再把绑带紧紧地缠在脚后跟上,使脚背成为弓形。
缠足力度是逐渐增大的,通常情况下,年龄越小缠足越容易,年龄过大足骨已经长成,就算是饱受痛苦也缠不出“三寸金莲”。
由于裹得又紧又密,血液循环不良,身体的重量完全施于面积更小的脚底板,造成两只脚因疼痛无法动弹。
而且随着缠足力度越来越大,给女孩带来的疼痛也一直不会停止,血和脓浸透了绑带,接下来,缠足女子脚上的肌肉也萎缩了,皮都掉了。
在缠足过程中,溃烂、发热、红肿那是稀疏平常、家常便饭,甚至会有小趾糜烂脱落或者一两个脚趾烂掉这种极其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况出现。
这个过程彻底结束后,缠好的小脚就成了“三寸金莲”。
此后,女孩子们的脚不再疼了,但是往后余生,她们却成了拐子,瘸子,只能一直跛着脚走路,在没人帮助,没人搀扶的情况下很难走出家门,这就是所谓的需要抱起的“娇弱美人”
给女孩子们缠足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提升她们对男性的吸引力。
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男权社会,男人们痴迷于缠足女人穿的绣花小鞋,缠足女人摇摇摆摆地走路和她的翘臀都能唤起男人的冲动,男人们都幻想着爱抚女人的三寸金莲,在古代传统文化中,女性的脚属于极其私密的地方,不会轻易给男人看和抚摸。
在封建社会中的中国男性来说,女人有漂亮的脸固然很好,但拥有一双小脚更能增加对自己的吸引力。
小脚不仅是美的,更代表着小脚女人出身上层社会并受过良好教育。
长着天足的女人,找到一个社会地位优越的丈夫是很不容易。
其实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人鼓励女人缠足,还有一种更为阴暗的思想解释。
缠足极大的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范围,因此在实际上有助于强化元明清时期理学礼教宣扬的女性美德以及将女性隔离在男权社会之外的理想。
一个女人被限制,被圈禁在家中,就没有学习的必要,毕竟“女子无才便是德”,也没有了解外界社会的必要,对外界社会也就没有认知,这样她就能保持无知,无智,无能,无才,自然也就无法和男人争权。
因此可以说,缠足也是确保男性地位和使女性奴化的一种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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